双11大促,爱买买买的你们怎么可以错过呢?
但是听说数学不够好,今年的“双十一”玩不转?
抢红包,定金膨胀,双11购物津贴,尾款满减券,跨店满减优惠,购物券,抵税红包,小编表示已阵亡…
但是,秉着“打折=不要钱”的原则,小编还是要再看一看是否有心仪的商品,顺便给你们送攻略啦!下面进入“说正事”时间,不得不看的税务版“双11”攻略!
相信大家在各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跨境商品结算时都有留意到在结算时,除了支付商品标价外还需要另外支付一笔商品税费,如下图:

Q:这里的“跨境综合税”指的是什么呢?
A:根据2016年3月24日发布的《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Q:这里的税率如何确定?
A: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即在限值以内: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消费税率+增值税率)/(1-消费税率)×70%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Q:税费又该如何计算呢?
A:计算规则如下:
税费=购买单价×件数×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消费税率+增值税率)/(1-消费税率)×70%
举个栗子:某童鞋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了10件商品,每件200元,想知道需要交纳多少跨境电商综合税,已知:(增值税为17%,消费税为15%)。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15%+17%)÷(1-15%)*70%=26.353%
税费=200*10*26.353%=527.06元
则该童鞋此次购买需要缴纳的跨境电商综合税为527.06元。
Q:如果产生了退货,个人年度交易总额会相应调整吗?
A: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Q:购买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是否需要自己缴税?
A:根据政策规定,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消费者可以不需要自己去单独缴纳税款喔。
Q: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A:该政策适用于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
(一)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Q:所以是有什么“双11”攻略啊?
A:攻略就是:如果看到跨境商品有“包税”字样的话,就可以愉快的买买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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