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国内行业资讯正文
 

两部门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征意见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2-06-15  作者:蔡秋红   编辑:无忧草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财政部会同应急部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研究起草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国会计视野讯 财政部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财政部会同应急部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研究起草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7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中“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提出意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中“互动-征求意见”(网址:/hd/zqyj)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资产管理司(邮编:100820)或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部规划财务司(邮编:100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意见”。 

《征求意见稿》扩大了适用行业范围。修订后《办法》明确的适用范围包括: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和有色金属、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调整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适度提高了煤炭、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六类行业(企业)标准。单列并细分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提取标准。

进一步扩大了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根据近几年企业安全生产需求,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检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职工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的奖励等支出内容纳入使用范围。

优化了安全费用监督管理机制。一是简化安全费用缓提、少提审批流程。企业依规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在确保安全投入的基础上,安全费用上年末结余达到企业本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企业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当年安全费用,但是需要按照管理权限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备。二是对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提取使用情况不再作备案要求。三是将企业安全费用“专户核算”规定调整为“专项核算”。四是将监管部门建立安全费用年度统计制度在《办法》中进行明确,推动实现安全投入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五是明确了追责条款,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执法提供依据。

原文地址:/gongzuotongzhi/202206/t20220613_3817509.htm

 

更多关于 安全生产费用 的新闻 关于 安全生产费用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