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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涉税费资料实行容缺办理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06  作者:法治日报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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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文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对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文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对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主要包括“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业务事项中的“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事项中的“公司股权激励人员名单”等共13项涉税资料。

据介绍,税务事项容缺办理是税务机关推出的一种便民利民的办税服务形式。当纳税人提交的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材料资料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经纳税人自愿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可容缺后补的资料后,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容缺办理该项业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不适用容缺办理。相关当事人已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的,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容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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