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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所被监管谈话荣盛石化财报审计不到位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3-04-03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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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执行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不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三名注册会计师被浙江证监局监管谈话。

原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被监管谈话:荣盛石化财报审计不到位”

中新经纬3月31日电因执行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荣盛石化)财务报表审计不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三名注册会计师浙江证监局监管谈话。

浙江证监局网站31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经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三名注册会计师贾川、俞佳南、徐海泓在执行荣盛石化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报告文号:天健审〔2021〕2818号)和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报告文号:天健审〔2022〕4098号)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子公司收入审计不到位

一是未实施荣盛石化子公司的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测试。二是荣盛石化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析程序执行不到位。三是对荣盛石化子公司与某公司同时存在大额采购、销售业务且毛利率异常的情形,你们未保持充分的职业怀疑,未充分考虑组成部分会计师审计结论的恰当性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二、PTA销售收入审计不到位

一是对PTA业务毛利波动,未执行合并层面的分析程序。二是2020年荣盛石化及其子公司部分贸易业务存在毛利率低、客户和供应商重合或有关联关系的异常情形,你们未保持充分的职业怀疑,未分析毛利异常原因,未完整识别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细节测试时仅检查销售合同和发票,未检查货运记录、客户提货单等其他相关证据。

浙江证监局称,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贾川、俞佳南作为2020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川、徐海泓作为2021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相关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贾川、俞佳南、徐海泓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控制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川、俞佳南、徐海泓于2023年4月7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该局接受监管谈话。

中新经纬注意到,此前,因2020—2021年度存在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会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荣盛石化、公司董事长李水荣,总经理项炯炯、财务总监王亚芳、董事会秘书全卫英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官网显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综合实力位列内资所第一,全球排名前二十位。公司拥有包括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省属大型国企、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固定客户5000余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户600余家,新三板挂牌客户近3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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