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扎实做好2023年度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5号)有关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现明确有关事项。
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县、各部门要从落实加强财会监督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能职责,持续加强财会基础管理,完善内部制度流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支持作用,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效果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及水平。各市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按时报送、应报尽报”,有序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同时做好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财会基础规范活动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协调一致。为减轻基层单位填报负担,省财政将通过单位机构代码匹配,将截止2024年3月15日部门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中填报的相应同口径数据预置到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请指导督促单位认真核对、准确填报。
加强审核检查,提高编报质量。各单位应根据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级汇总单位应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3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各级财政部门应抽取不少于10%的部门、各部门应抽取不少于20%的下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强化分析应用,做好问题整改。各市县、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财会基础、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同时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问题整改要与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活动查摆问题整改相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以查促改、以改促建,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质量和水平。
落实保密责任,严守保密防线。各市县、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纸质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为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县法院、检察院按省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填报直接报送省财政厅。如单位信息变更,请及时联系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各单位应于2024年3月25日后通过省财政厅统一报表系统平台(http://222.143.21.127:9701/)上的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开展编报工作。如需重置密码,部门请联系同级财政部门,部门下属单位请联系其主管部门。
省直各部门应于5月31日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航空港区财政部门应于6月1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本部门、本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可编辑版本和加盖主要负责人签章及单位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各县(市)内部控制报告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至所在省辖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编制工作审核和总结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将继续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予以督促落实。省财政厅将适时开展对各市县、各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并按照《河南省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考核办法》进行综合打分和总结通报。对市级通报结果将纳入省财政厅对各市级财政部门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
各市县、各部门可于2024年3月1日后从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henan.gov.cn/ztzl/kj/)“实践案例与内控”菜单下“软件下载”栏目或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 (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系统填报用户操作手册、问题解答、讲解视频、单机版软件等编报资料。不宜采用网络方式填报的单位,应下载单机版软件进行填报。
原文地址:https://czt.henan.gov.cn/2024/03-01/2956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