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整理了2024年11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还会陆续增加本月新发布当月实施的法规。
中央法规:
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旅客不再需要打印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出行和报销更便利。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删除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2个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办法》共9章。一是修改完善主要出资人制度。二是强化业务分类监管。三是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四是强化风险管理。五是规范涉外融资租赁业务。六是完善业务经营规则。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可以在2025年11月1日前补充提交受益所有人信息;在2024年11月1日后新注册的经营主体,要在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办理设立登记时填报受益所有人信息。
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和监管,推动银团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地方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普通发票的通告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