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期,辽宁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按照《辽宁省审计整改专项督察工作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审计整改专项督察。
辽宁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根据2022年辽宁省省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制定了审计整改专项督察工作方案,与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组成督察组,采取书面督察和现场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11个省直单位、13个市和96个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审计整改工作体制机制建立运行、到期未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两方面情况。在长效机制方面,聚焦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审计整改的责任机制,审计整改工作运行机制,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等情况。在具体问题整改方面,聚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省审计厅以及各地区审计机关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实现全面覆盖与精准高效相统一。
督察结果显示,审计署2020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25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39个,整改到位率94.09%;省审计厅2016-2021年审计查出的1088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0782个,整改到位率99.05%;各地区审计机关近三年完成的9938个审计项目共查出问题43555个,已整改到位39690个,整改到位率91.12%。对督察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将向各地区、各被审计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推广,以便相互学习、借鉴启发、推动工作。对118个仍未整改到位问题,建立清单、持续跟踪,整改完毕、审核认定,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将从严从实推动审计查处问题全面整改、系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