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使新进人员尽快熟悉情况、适应工作,尽早成为岗位能手,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近日,审计厅结合形势发展变化,对《四川省审计厅导师制实施办法》进行修订,持续开展“导师制”工作,不断提升新进干部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助力干部成长成才。
建章立制,提高帮带规范性。新修订《四川省审计厅导师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实施范围、实施步骤、培养目标、导师学员职责、考核方式方法、激励保障措施等内容,建立健全培养管理制度。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明确导师负责对帮带的新进干部进行跟踪培养,对工作岗位所需知识、技能和经验进行系统培训和实践指导。同时,要求新进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培养方案,导师制定培养措施,导师与培养对象签订培养责任书,明确培养目标以及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选配良师,提高帮带针对性。坚持高标准选好导师、动态管理导师队伍,由组织选定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导师,采取“手把手”的形式进行岗位带教。明确培养导师应在审计厅从事审计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审计业务导师应具有审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担任过5个以上项目审计组组长(副组长)或主审。针对通过公开考试录用(公开招聘)、选调(遴选)、军转等方式新进的人员,分层次配备不同类型干部担任导师,确保导师队伍高水平、教得好,新进干部学得好、提升快。
历练精兵,提高帮带实效性。结合干部成长规律,按照对新进干部进行递进式、系统性、复合型培养的要求,灵活开展座谈交流、集中培训、考察学习、实地调研等形式,结合导师培养计划,对新进干部进行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立导师实施工作责任制,对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运用多种方式考核评价培养成效,评选优秀导师和培养对象,推动有效落实“结对子、传帮带”工作双向责任制,着力“传”出本领、“帮”出成长、“带”出人才,尽快把“审计新兵”培养成为“审计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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