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湖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精神,现发布2023年度湖北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有关事项。
测试对象包括符合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现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并被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拟参加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均不能参加测试。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
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测试对象宏观经济政策、会计专业前沿、岗位胜任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应变能力等。
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至6月14日工作时段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请于7月3日起关注省财政厅公众网或打电话咨询027-87313587。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是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必备环节及条件,凡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21年、2022年取得的合格成绩2023年评审有效。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规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报名费为100元/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一并缴纳。
原文地址:http://czt.hubei.gov.cn/zfxxgk_GK2020/zc_GK2020/qtzdgkwj/202305/t20230525_46768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