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对相关会员进行自律惩戒和谈话提醒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和《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办法》等相关规定,省资产评估协会按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的原则,对2023年云南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联合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进行行业自律惩戒和谈话提醒。其中:对严重违反资产评估准则出具报告的3家资产评估机构和7名资产评估师,作出警告的行业自律惩戒;对存在违反资产评估准则,但性质或情节轻微、不足以予以自律惩戒或尚未达到处理处罚标准的4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谈话提醒,并在省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发布了通告。
2024年,省资产评估协会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实施方案、《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按照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监管职责,加强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加大对违规执业问题的惩戒力度,引导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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