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发布《关于开展行业师资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培训工作能力建设,整合行业专业资源优势,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行业师资队伍,努力办好会员满意的教育培训,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继续教育行业师资管理暂行办法》,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将开展行业师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行业师资选拔申请表》报所在执业机构审核。申报人员所在执业机构对资料填报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适宜担任师资参与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出具推荐意见,并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各执业机构统一将《申请表》报送我会,协会秘书处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的相关信息。协会秘书处相关部门拟定行业师资库建议名单,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入库师资名单,在协会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向受聘人员发放聘书。
各执业机构要加大对行业师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师资选拔推荐工作的宣传,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人员积极申报,共同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热心参与、共建共享的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格局,为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请各执业机构于2024年11月22日前报送《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原文地址:https://www.bicpa.org.cn/p1/tzgg/20241025/53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