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固化“业务主审+数据主审”协同审计经验,规范数据主审履职、深化审计业务与信息技术融合,近日,湖北省审计厅正式印发了《湖北省审计机关双主审审计项目数据主审操作规程(试行)》。该规程共七章20条,涵盖了总则、数据主审工作职责、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成果运用、审计后评估及附则等全流程内容。
该规程界定了“方案共同制定、分析协同发力、成果融合互补”的工作模式。明确了全省审计机关“业务主审+数据主审”协同审计模式的协作规则与工作边界,明确了数据主审要由熟悉业务流程、系统流程和数据流程的业务部门人员或数据分析团队成员担任,要全面统筹数据采集、标准化处理、分析建模、疑点核实及成果转化等工作,着力构建“分工明确、配合紧密、责任到人”的审计工作格局,确保业务审计与数据审计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该规程确立了数据主审工作全流程闭环机制。从审前准备阶段的政策研究、试审调研、方案编制,到审计实施阶段的数据采集、清洗与标准化、分析建模、疑点核查,再到审计成果阶段的报告撰写、行业标准制定、资料归档,以及审计后评估阶段的复盘优化,对每个环节均作出了具体规范。同时,还配套附上了《数据审计思路及操作指引》《数据采集清单》《数据分析实施方案》等9个文书模板,为实际工作提供直接参考。
该规程要求数据主审要组织数据分析小组构建针对性分析模型,开展全量数据筛查,形成精准疑点清单,并建立疑点反馈台账,全程跟进核实取证情况;鼓励结合审计实践制定行业审计数据标准、开发数据审计小工具,推动数据审计成果的复用与推广。
该规程明确,项目完成后,要由数据部门组织后评估,重点考核数据质量、模型合理性、疑点核实成效等内容,数据主审需及时复盘优化流程。同时,要将数据审计相关思路、方法、案例等纳为审计人员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