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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注册会计师法 着力解决审计造假等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2-26  作者:谢雁冰   编辑:clj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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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京举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遏制审计造假、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作了说明。

作者:谢雁冰、郭超凯

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修正草案着力解决审计造假等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约1.1万家,注册会计师约10万人。”中国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当天在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表示,总的看,现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是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但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修正草案在保持现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不变的基础上,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着力解决审计造假等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修正草案共22条。在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方面,修正草案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禁止性规定:明确注册会计师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出具虚假报告;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等,不得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出具报告;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执业;不得采用强迫、欺诈、贿赂、恶性低价竞争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同时,进一步明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从事的业务范围。

在完善监管措施方面,修正草案严格执业准入,加强监督检查,增加关于加强审计档案管理的内容,明确实施失信惩戒。

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方面,修正草案将违规出具报告的处罚额度由现行法的最高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提高至10倍;情节严重的,暂停业务直至吊销执业许可;明确因出具虚假报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终身禁业。

据知,现行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制定,2014年作了第一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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