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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宠物及董事长、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6-03-28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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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信息披露违规,天元宠物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薛元潮、董事会秘书叶青、财务总监张中平收警示函。

原标题:V观财报|天元宠物及董事长、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中新经纬3月20日天元宠物20日盘后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表示,天元宠物2025年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直至2026年2月6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

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薛元潮、董事会秘书叶青财务总监中平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薛元潮、叶青、张中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相关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天元宠物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全面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公司已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前次授权截止日期与本次审议日期之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予以补充审议并追认。

本次收到《决定书》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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