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
《新理财》:在实际工作中,很多CFO反映,与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关系处理问题,是困难的一件事情。尤其在中国,“一把手”负责制,怎样更好和领导沟通,变得尤其重要。
刘国忱:一个优秀的财务总监,需要有综合素质,不仅专业素质好,在管理能力和管理技巧上,也要具有出色的能力。
在企业价值层面上,保持和董事长和总经理经常沟通,争取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变成是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想法,CFO是执行的。而在具体管理时要互相渗透的,不要太计较哪个人说的算的问题。
《新理财》:如果出现矛盾,比如企业董事长想要扩张,扩大规模,而CFO在专业上考虑需要控制速度和规模,这个矛盾如何来调和?
刘国忱:很多企业家需要规模支持业绩,这个也很容易理解,尤其是在中国。一般来说一个项目,在静态中看风险一般都不大,出现风险大多都是动态中的。因此,具体还是看项目的本质,看在本质上是否具有很大风险。
比如煤化工项目,投资大,耗费时间长,三年还不一定能建成。上马这样的项目,需要仔细斟酌。但如果不是,很快能见效,要把这个项目风险降低,可以在职责范围内,通过未来管控和现在的管控,把财务成本覆盖掉,就可以大大降低风险。如果项目从本质上真的有风险,就要坚决提出反对意见,因为那是职责所在。
但如果确实遇到特别强势的领导,作为CFO也只能服从。因为他是法定代表人。CFO有自己的权限范围,在职权范围内要积极化解风险,决定了就坚决执行。但项目实在不成,也有几个原则:一是说服领导;二是接受,三就是走人了。
不过,对于我来说,目前还没遇到当把风险讲出来,领导还硬要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