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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1资产评估机构行政处罚结果公布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2-05-09  作者:视野   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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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内蒙古财政厅公告全区202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行政处罚结果。对1家评估机构2名评估师暂停执业6个月,警告1家评估机构2名评估师。

中国会计视野讯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202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函〔2021〕785号),自治区财政厅对24户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依据《资产评估法》《行政处罚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给予行政处罚,现将行政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给予内蒙古建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分别给予资产评估师沈平(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号15000051)、李素清(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号15020111)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内蒙古旺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分别给予资产评估师李德鑫(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号15120026)、袁会军(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号15120008)警告的行政处罚。

原文地址:http://cz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kjxx/202205/t20220506_2050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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