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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被警示 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6-01-02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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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未将借款披露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浙文互联餐饮有限公司、浙文互联时任董事长唐颖、时任总经理张磊、财务总监郑慧美、董秘王颖轶收警示函。

原标题:“V观财报|浙文互联收警示函:未将借款披露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新经纬12月31日电31日,浙文互联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公告显示,浙文互联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浙文互联餐饮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浙文互联与参股公司北京浙文互联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为关联方。经查,2021—2024年,浙文互联分别向餐饮公司提供借款160.32万元、336.63万元、219.04万元和48.50万元,用于餐饮公司设备采购、租赁场所以及支付员工工资等日常开办费用,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金。公司在2021—2023年年报中均未将上述借款披露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浙文互联时任董事长唐颖、时任总经理张磊财务总监郑慧美、董秘王颖轶等违反了相关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浙文互联餐饮有限公司、唐颖、张磊、郑慧美、王颖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文互联业务涉及汽车营销、精准营销、直播电商与跨境电商、出海业务、智算业务、智慧内容生态、数字文化创新等多个领。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约56.04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7亿元,同比减少近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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