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发生的“贝丘”案使两大职业间的社会信任一度接近于零。当时,纽约州一名叫做伯纳德•贝丘(Bernard Bercu)的CPA因纳税业务的收费矛盾将一客户告上了法庭。但遭到法院的驳回,理由是原告的纳税服务系“非法从事律师业”。伯纳德是纽约州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因此,会计师协会出面支持。1947年,伯纳德的上诉获得成功,上诉庭肯定了CPA提供纳税服务的合法性。此时,纽约州的法律人协会又支持被告向中级法院上诉。1 948年该法院否决了下级法院的判决。对此,伯纳德不得不诉诸最高法院。但是,1 949年最高法院在没有发表判例评述的情况下维持原判。毫无疑问,该案的意义早已超出了收费争议,而在于CPA从事纳税业务的合法性。会计师普遍对这一判例感到不满。他们认为:部分州的法律人协会在两大职业进行磋商的同时试图用“高压手段”(即法庭判例)来解决双方的分歧。
1948年,明尼苏达州发生了著名的“康韦”案。控方是明尼苏达州的法律人协会,被告是一位名叫康韦(nway)的税务从业人员。虽然康韦先生不是CPA,但明尼苏达州的会计师协会亦挺身而出,认为康韦先生的所谓客户实乃法律人协会的“线人”。1955年,加尼福尼亚洛杉矶的“阿格兰”案使会计师在法庭上胜诉的希望彻底破灭。鲁本‘阿格兰(Reuben Agran)既是CPA又是财政部认可的税务从业人员。但最高法院的判决依然是“非法从事律师业”。判例的潜台词似乎是:财政部的授权,非法也!在此期间,其他州(如罗得岛、佛罗里达等)的法律人协会也向会计师发起过类似的攻击。律师一旦胜诉,非律师的从业人员(包括会计师)便无法在该州从事纳税业务。
AICPA不得不改变策略。第一,游说国会议员和呼吁社会公众,以遏制律师的节节进攻。例如,时任众议院方式与方法委员会(the House Ways and Means mmittee)主席的丹尼尔..里德(Daniel A.Reed)就在众议院提出了一项旨在明确财政部对联邦税务的责任与权力的法案。AICPA向公众散发了一份题为“帮助纳税人:关于当前联邦纳税业务问题的讨论”的宣传册,用数据说明会计师对联邦税收制度之贡献。第二,加强同财政部和IRS的沟通。AICPA认为:联邦税务乃联邦政府之职能,超越地方法院的裁决权限。1956年1月30日是一个值得美国会计职业纪念的日子。是日,财政部颁布条例,明确了会计师和其他非律师专业人士从事纳税业务之权力。至此,这场关于纳税业务的搏斗才偃旗息鼓。长期名存实亡的“全美律师和CPA联席会议”方得以重开。据统计,1965年,美国约有89000名纳税从业人员,其中律师44000人,会计师39000人,而其他专业人士则为6000人。
混业经营——律师的抵御
从90年代开始,随着CPA业务的不断拓展,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将业务延伸到法律业务,即聘用律师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one-s service)。这一发展源于欧洲的“六大”会计师事务所。因为欧洲对混业经营(Multidisciplinary Practice,MDP)限制较少,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即通过附属的律师行)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安达信法律(Anderson Legal)就是安达信(Arthur Anderson)的法律业务机构。普华永道(Pwc)的法律业务机构叫做兰德韦尔(Landwell)。安永(E&Y)则是全球税务律师最大的雇主之一。仅2000年一年,安永就在法国聘用了65位律师。美国一般不允许MDP。但是,华盛顿特区在限制MDP方面也比较宽松。从1996年起,安永就一直想开拓美国的MDP市场,并成为当时“五大”中第一个在华盛顿特区设立法律业务机构的事务所。该机构取名为麦克基•纳尔逊(MckeeNelson,E&Y)。由此,MDP开始在美国登陆。
传统上,律师瞧不起会计师。正如安永在巴黎的律师行——HSD安永(HSD Ernst&Young)的经理合伙人赫维•拉鲍德(Herve Labaude)所说:1 997年以前,世界顶级的律师甚至“不屑一顾”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无疑,会计师事务所经济实力的提升是这一传统开始变化的重要原因。90年代末,当时的“五大”合伙人的年收入约在50至70万美元之间,而他们给顶级律师的酬金可以高达1 50万美元。例如,伦敦的安达信法律招募了托尼•威廉斯(Tony Williams)。此人乃著名克一钱律师行(Clifford Chance)的经理合伙人,有媒体称他在安达信法律的年收入为160万美元。
1998年,ABA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研究MDP问题。该委员会的建议是:允许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不久,由于反对意见的迅速增加,该委员会被要求放弃上述“会计亲善”建议。反对意见主要来自于纽约州ABA。该协会在上述委员会打算重新撰写其研究报告时,公布了一份长达388页的MDP报告,又称“麦克格雷特报告”(Marate Report),指责上述委员会的“会计亲善”指导思想,认为MDP有悖于律师职业的核心价值。所以,2000年7月,在该委员会把第二稿建议提交ABA年会审议时遭遇了“滑铁卢”的命运并“寿终正寝”。根据ABA的解释,此举旨在维护律师职业的核心价值。